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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一):阳光招生

http://www.dxzsw.com      2008-5-8      湖北招生信息网      

    1.普通高校阳光招生“六公开”“六不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 “六公开”“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仍然坚持近几年主要政策规定。(1)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4)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教育部批准的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考生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维持2007年的政策和做法不变。(6)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7)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其他批次录取院校志愿。继续推行网上填报志愿。(8)维持2007年录取批次和志愿结构不变,在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9)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线下的考生。(10)继续对我省少数本科和高职院校5%计划实行自主招生,同时,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但就业情况比较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11)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到县市区招办填报征集志愿。(12) 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咨询网络,省招办集中公布省市县招办和高校招办咨询接待地点、电话和网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询。(13)录取期间,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实时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14)体育类、中职类、保送生和其它提前单独招生,维持2007年的政策和做法不变。(15)严格优录照顾政策中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程序,对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
   
    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大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4. 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普通高校招生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省招办工作职责包括:

    (1)汇总、公布招生计划;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

    (3)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5)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6)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每个考生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7)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9)监督高等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 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制定招生章程,并在录取前对社会公布;

    (2)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录取,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对社会的承诺,不得提出招生章程以外的要求;

    (3)网上录取院校端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招生现场的秩序维护、保卫工作;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对拟退档考生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省招办;

    (5)对省招办提出的有异议的退档考生进行复议;

    (6)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7)负责对未录取考生、退档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8)按省招办核准的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新生确认表;   

    (9)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咨询接待、纪检监察工作。
  
    6. 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一般是由省招办将录取新生所需的全部纸介质档案转化为相应的电子档案信息,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后,根据各个考生的情况分别提出拟录取意见或拟退档意见,经省招办核准后,分别办理录取、退档手续。网上录取有利于招生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高招生工作效率。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和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院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信息确认表。

    7. 什么是录取批次?我省的录取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有近1600所,为方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录取,增加考生录取机会,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院校划分成不同的批次分期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考生上一批次如果不能录取,下一批次仍有机会。一般来说,批次越多,考生录取机会越多。

    我省今年的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另外,艺术专业分四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艺术高职高专。

    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师范类、航海类和空中乘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其中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和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安排在高职高专(一)录取的有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以及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独立学院和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二)录取的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8.每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的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3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18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4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30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4日-19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0日—25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一),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   

    7月26日—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二)。   

    7月31日-8月5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6日-8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9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9.什么是高考总分和特征成绩?录取时如何使用?

    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例如某一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10分,其特征成绩为580分;某一汉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特征成绩仍为570分。省招办投档一般采用考生特征成绩。录取时,有的院校使用高考总分,有的院校使用特征成绩,院校录取采用哪种成绩,可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

    10. 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了哪些因素?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我省第一至四批院校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划分批次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1)各批次院校在鄂招生计划数;(2)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3)按一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批准后执行。

    11.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简称校线或院校投档线)?预估院校调档分数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招办在投档过程中,将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校线。通常情况下,校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校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特征成绩是否达到了校线。

    例如第一批某高校理工类计划10人,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8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需投档12份(10×1.2),计算机将这80人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12位考生的特征成绩即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校线。高校审阅,择优录取其中10人,将不予录取的2人档案注明退档理由,退回省招办,参与后续志愿录取。

    正确预估招生院校的校线水平,对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具有根本性作用,是填报志愿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各院校的校线在投档前谁也无法事先知晓,是在投档后形成的,人们选报志愿时,只能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历年招生资料,作个大致的估计。通常用粗估方法预测校线,主要是通过比较某院校往年在本省的校线、录取线资料和一定的规律,进行类推预测。近几年,有些学校在我省的校线比较平稳,有些学校的校线起伏较大,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这些变化。

    12. 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13.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14.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要与考生所填涂确认的原始表(卡)以及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涂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所有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密封盖章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空军和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纸介质档案由省招办直接提供给高校。

    15.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    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另外,今年我省高职高专实行补录。9月19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考生录取信息以湖北招生信息网、县市招办查询结果为准,不要轻信其他查询渠道。

    16.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为什么不能取得学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能注册学籍,一律不能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17.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1)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网站,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招生文件、政策规定和招生录取信息。今年,省招办编写《阳光招生百问》《考生须知》《艺术专业考生须知》《考生体检须知》《填报志愿注意事项》等专题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还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2)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武汉电信开通114高校招生免费咨询热线,考生和家长只需拨打电话114(武汉市以外的拨打027-114),即可得到免费服务(只收通话费,不收任何信息费和电话转接费用),包括查询在鄂招生高校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高校的地址、乘车路线(限武汉市内)、高校网址等,也可查询市、县招办咨询电话、咨询接待地点和武汉市区县招办的乘车路线,并能直接转接武汉市内高校、区县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只要记住了114,就等于记住了所有在鄂招生的高校咨询电话和全省市县招办的咨询电话。

    (3)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看。

    (4)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入围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军事、公安面试体检合格名单,艺术类专业合格名单,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录取时间安排,省内院校咨询接待联系方式,每批次院校录取进展情况,各院校调档分数线,生源不足院校信息等,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

    (5)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将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一天更新三次),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市、县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18. 省招办设立的咨询接待点在哪里?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19.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 “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

    20.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通过网上答疑咨询时要注意什么?

    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直接点击该网址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实时答疑。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了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情况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由于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21. 考生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自己所报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陆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打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22.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23.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何时办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填写省招办统一制定的优录表,优录证明材料报审时一律要出示规定的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加分投档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市(州)招办终审。

    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需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1)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归侨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华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与华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    簿),考生的侨眷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4)归侨子女: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5)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侨眷高知是指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华侨身份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父亲或母亲的侨眷证,华侨与侨眷之间的关系证明,考生父亲或母亲的高级知识分子证件,证明侨眷高级知识分子与考生关系的证件(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6)台湾省籍考生: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7)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考生:获奖证书及获奖时的成绩册。须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证件、自谋职业证和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9)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役证件,获奖证书。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10)烈士子女、烈士兄弟姐妹: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省招办集中审核优录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月19日至31日。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24.我省对加分投档考生公示有哪些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教监[2005]1号)规定,对经审核后可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最后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25.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特征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投第一志愿时,上述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面向当地院校成绩”(高考特征成绩加20分);投第二志愿时(第二志愿为多个平行志愿),上述考生先以特征成绩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再将“面向当地院校成绩”达到了院校第二志愿调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补投给学校,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十堰、恩施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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