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大学招生网 >> 高考 >> 高考提醒 >> 新闻正文  
2008年新疆高考10种情况可享录取优惠政策

http://www.dxzsw.com      2008-3-26      都市消费晨报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 实习生王芳报道)今年高考,以下情况可享录取优惠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考生在高中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仅以自治区团委核准的名单为准);

 
   (2)应届高中考生在高中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中考生在高中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教育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4)应届高中考生在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政府侨办核准的名单为准);


   (6)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中考生在高中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者 (仅以自治区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4、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此外,农牧民家庭独生子女考生等可获加分或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大学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大学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大学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大学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