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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7所独立学院力争五年内达标验收

http://www.dxzsw.com      2008-3-25      云南日报      

    近日,省教育厅召开独立学院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贯彻实施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教育部26号令)的相关工作,要求我省独立学院尽快制定过渡期五年工作计划,在扩大办学资源、规划办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达标,迎接教育部专家的检查验收。

    教育部的26号令明确了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确认了独立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纳入事业报表统计范围;规定从2008年招收的学生开始,四年后统一颁发独立学院的学位证书。教育部将在五年内按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独立学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由教育部颁发办学许可证。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独立学院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要把工作重点从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上来。更加突出独立学院的“优”“独”“民”原则,即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各有关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26号令,对各方责、权、利的规定,限期完成土地和财产过户,达到规定的本科办学条件。独立学院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平台,尽快制定过渡期五年工作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尽快达到本科院校设置办学标准。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完成过渡期,成为云南省的品牌学校,争取早日迎接教育部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目前,云南省共有7所独立院校,分别为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校学生38629人。7所学校均为借助我省高校和合作方优质资源所兴办,是我省高等教育的宝贵资源。由于多种因素,目前,7所学校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对硬件和软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各校正积极采取措施,按标准启动相关建设。其中,云南师大文理学院已于去年底,在嵩明县政府的支持下,征地近千亩建设新校区。目前,新校区建设规划已全部完成,部分建设已开工,今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将全部进入新校区。通讯员 王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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